“三证合一”后工商和税务的注销有什么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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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后,对企业的清税申报有关工作流程做了简化。两项改革涉及的注销登记事项调整在制度上解决了广大创业者“进门容易出门难”的问题,在严格执法和优化服务上找到了结合点。下面正穗财税公司注销小编就给大家分析两项改革有什么不同呢?
首先,不等同于税务注销。根据目前的规定,企业开业、变更登记环节,先工商后税务,在注销环节,是先税务后工商。
工商部门的简易注销对应的是“三证合一”的证。税务方面,改革后,“三证合一”企业的税务注销从字面上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清税申报。作为工商注销的前置程序,它担负的是结清企业税务事项,出具清税证明。
其次,工商简易注销(以浙江省为例)的简易主要体现在免去了拟注销企业清算组备案的登记手续,取消了原清算组备案手续中的登记材料,减少了清算报告和股东的确认清算报告文件,同时由工商部门代企业履行公告义务,将报纸公告改为政府网站公示,45天的公告时间缩短为10天,由此,注销手续最快可在10天内办结。
税务简易注销是指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在服务清税申报时,如风险等级低,可当场办结,省去了原先的调查巡查环节。
最后,工商简易注销和“三证合一”企业当场办结的清税申报都只适用于各自的特定企业。工商简易注销主要适用于新设的未开业企业或无债权债务企业,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非公司法人和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税务方面,针对的是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且风险等级低的企业。
对于过渡期间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税务机关按照原规定服务。更多关于注销的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正穗财税公司注销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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