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分录(投资收益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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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后续计量。
1、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2、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3、被投资单位发生超额亏损
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投资单位也发生相应的亏损,单亏损限额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限)
长期应收款-超额亏损(冲减其他长期权益)
预计负债(协议约定应承担额外损失义务)
(长期应收款是投资方除给予被投资方的投资外,对被投资方的利益输入,是债权不是长投,并且没有明确规定什么时候收回。不包括因交易活动产生的长期应收款。)
发生亏损时首先冲销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够冲销的再冲销长期应收款,还不够冲销的就冲销预计负债(如果有约定)。如果以上三样都不够冲销,就在账外做备查记录,后期实现利润在冲销。冲销顺序依次是备查登记、预计负债、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分录:借:预计负债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冲销备查登记后的)
4、其他综合收益:被投资方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投资方按持股比例作相应变动。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综合收益
5、其他权益变动: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6、被投资单位发放股票股利:投资单位不做账务处理,因为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总额没有变动。但要做登记,股票数量增加,股本不变,每股成本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