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无形资产增值税(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会计分录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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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intangibleassets)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
但是,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等称为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入账】
无形资产有购入、自创、其他单位投资转入和接受捐赠等途径。
企业外购的无形资产,按应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金额,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按应予资本化的支出,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
其他单位投资转入无形资产,以评估确认价值或合同、协议约定金额计价,
借: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
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以发票所列示价格或同类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计价,
借:无形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方法。无形资产一般采用分期等额摊销法进行摊销。其摊销方法如下:
某项无形资产年摊销额=该项无形资产实际支出数/有效年份
月摊销额=年摊销额/12
无形资产摊销的账务处理
以月实际摊销额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摊销
累计摊销也是有年限的,可以根据每月摊销金额计算出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无形资产转让】
无形资产转让的账务处理
企业转让无形资产,有两种情形:一是转让所有权;一是转让使用权。情形不同,账务处理方法也有不同。
无形资产所有权的转让
以实际取得转让价款记入相关收入账户:
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
营业外收入(或者借记“营业外支出”)
将应交营业税金记为转让成果支出:
借: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转让
无形资产转让使用权时,每年实际收到的使用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无形资产相关摊销支出: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
方法就是这么个方法
看不懂的可以结合案例来理解
【案例】甲公司2009年的主要经济业务如下:
⑴2009年1月1日,甲公司购入专利权,价值650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⑵该无形资产按直线法进行摊销,摊销年限为10年,无残值。
⑶2009年末在对外购专利权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时,发现市场上已存在类似专利技术所生产的产品,从而对甲公司产品的销售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甲公司决定将该专利权予以出售。2009年12月20日甲公司将该专利权出售,价款5600万元已收存银行,营业税税率为5%,应交营业税280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
(单位:万元)
2009年1月1日,甲企业购入专利权的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6500
贷:银行存款6500
2009年摊销的金额的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650
贷:累计摊销650
2009年出售该专利权的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5600
累计摊销650
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530
贷:无形资产——专利权65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