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范了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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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改新“行政措施”的背景和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没有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为记帐。为规范代理记账业务,财政部于1994年颁布了《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94]蔡子子24号)。2005年,财政部修订订单号27日原》,澄清的条件从事记账业务,代理的应用程序需求和过程的会计资格,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代理记账业务,并代理会计机构的监管要求。经过20年的发展,全国现有代理记账机构1万多家,从业人员近10万人,营业收入近100亿元,形成了一支新兴的会计服务队伍。代理记账行业的发展缓解了一些企业的会计人员短缺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标准化的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中国企业,特别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维护经济和社会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这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中国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代理记账行业的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8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快了一系列的改革,如行政审批系统和商业系统,要求我们进一步提高代理记账资格。管理及代理记账行业监管。2014年8月以来,财政部及相关部门先后在广东、上海、北京等地开展调查,听取机构会计机构、小企业及地方财税、工商等监管部门对原办法的意见。2015年6月,财政部发布《行政会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根据反馈,形成《会计管理办法(修订稿)》。2015年9月,财政部组织相关专家重点对《行政会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进行了研讨。会后,根据专家意见对修改后的草案进行了修改。财政部部长会议审议通过后,出台了新的“管理办法”。2016年2月17日,财政部第80号命令正式发布了新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