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纳税人增值税的重大调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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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是指年增值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和个人可以在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为小规模纳税人,未扣除的进项税款应当转入加工。
3、执行时间:从2018年5月1日起
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财政和税收通知[2018]第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在新疆市财政部(局),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了完善增值税制度,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我们特此通过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规范小规模的增值税纳税人:
1、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为5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下的增值税纳税人。
2、根据第28条的规定注册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的任何实体或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可以申请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为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扣除后应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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