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专利申请处罚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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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除根据专利法进行处理,我们来看一下非正常广州专利申请行为的相关处分办法有哪些?
对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除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处理外,可以视情节采纳下列处理办法:
一、不予减缴专利费用;现已减缴的,要求补缴现已减缴的费用;情节严重的,自年度起五年内不予减缴专利费用;
二、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以及《我国知识产权报》上予以通报,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同享平台;
三、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数量统计中扣除非正常申请专利的数量;
四、各级知识产权局不予赞助或许奖赏;现已赞助或许奖赏的,悉数或许部分追还;情节严重的,自本年度起五年内不予赞助或许奖赏;
五、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对从事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专利代理组织以及专利代理人采纳职业自律办法,必要时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根据《专利代理惩戒规则(暂行)》的规定给予相应惩 戒;
六、经过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骗得赞助和奖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机关追查刑事责任。正穗财税知识产权服务联系电话:400-600-5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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