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商标权丧失的原因有哪些?
正穗财税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商标权的绝对丧失是指因法定原因商标权归于消灭,主要有商标权人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服务续展手续而注销商标;商标权人停止营业而注销商标;商标权人自动放弃商标权而申请注销商标;商标权因故被依法撤销,那么导致商标权丧失的原因?哪些呢?正穗财税商标注册
导致商标权丧失的原因有哪些?(1)主体灭失注册商标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被注销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终止。(2)三年未使用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3)商标争议注册商标发生争议也是商标被依法撤销,从而导致商标权利丧失的重要原因。(4)注册商标未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5)商标淡化如果商标的所有人对商标使用、保护不当,尤其是驰名商标,则有可能使该商标逐步自然转化成为家喻户晓的商品的通用名称,进而使商标失去显著性,最终使权利人丧失对该标志的独占垄断权。(6)注册商标转让和移转商标转让人自签订转让协议时即丧失商标权,还有一种方式造成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变更,就是注册商标的移转。即原注册商标所有人破产,其注册商标被法院强制迫卖;或者因欠别人的钱,被法院判决转让给债权人。【正穗财税电话:400-600-5982】
本站所有相关知识仅供大家参考、学习之用,不作为实际操作的法定依据。如有问题或相关需要,请咨询正穗财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其版权均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利,请与小编联系,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核实,如情况属实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