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商标转让需要注意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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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是一种隐形财产,在按照相关法律办理一定手续后,才可以进行商标转让手续,广州商标转让是需要遵循以下这几个原则的;
第一: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订立的商标权转让合同和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对双方都会具有约束力;
第二:转让注册商标合同的受让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不得以注册商标为自己制造、销售伪劣商品作掩护理由。
第三: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信息等。
第四: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这些。要不然许可人有权中止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
第五:商标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不得对与受让人的商品相类似或者相同的商品使用已转让的商标,除非与受让人订有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
第六:如果被许可人通过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取得独占性的商标使用许可,则许可人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许可人也不得再许可其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第七: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被许可人不得自行允许其他任何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除非有商标所有人即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许可人的明确授权。
第八:商标权转让合同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解决,上述途径皆行不通的,通过诉讼最终解决。
第九: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商标权转让合同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争议的,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便是广州商标转让的全部内容,其他的不懂的都可以咨询正穗财税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