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处置的财务处理(出售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分录)
正穗财税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长期股权投资(long-terminvestmentonstocks)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财税处理差异
(一)会计处理。权益法下,被投资企业确认净利润时,投资企业按股权比例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投资收益;被投资企业发生亏损时,投资企业按股权比例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投资损失。
(二)税收处理。根据《企业所得税条例》第七条、第十七条、第八十三条,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有应税所得和免税所得之分。
案例分析甲公司2012年度利润总额为200万元,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有如下事项需要调整:联营企业(甲公司拥有a公司40%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a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100万元,年末a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为股东发放现金股利50万元,甲公司获得20万元。
(一)被投资企业实现净损益时:
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40万元
贷:投资收益40万元
税收处理:不确认持有期间的投资损益。
(二)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
会计处理:
借:应收股利20万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20万元
税收处理:确认投资收益20万元,该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